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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教育部「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-轉型正義教育先導計畫」校內初選徵件公告

依教育部115年2月26日臺教技通字第1152300396號函辦理,教育部新增推動「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-轉型正義教育先導計畫」(以下簡稱本計畫)。為利本校統一提報申請案件,將先辦理校內初選作業,敬請有意申請之教師踴躍提出計畫構想。

 

一、 計畫說明

本計畫係在大學社會責任(USR)架構下,鼓勵大學透過課程設計、教學實踐、研究行動與社會參與等方式,推動轉型正義相關議題之教育與公共討論,促進學生對民主、人權、歷史記憶與社 會修復等議題之理解,並強化大學與在地社會之連結與實踐。

 

二、重點推動領域
本計畫鼓勵跨領域合作,針對轉型正義相關議題提出教育與實踐構想,重點領域包括(但不限於):

    (一)政治與制度面向轉型正義:如戒嚴體制、政治案件、人權侵害、司法不正義及民主化歷程等議題。

    (二)族群與原住民族轉型正義:如原住民族土地與文化、族群關係及歷史治理不正義等。

    (三)性別、家庭與身體政治之轉型正義:如性別不平等、性別治理、家庭制度與性少數歷史記憶等。

    (四)環境、空間與發展之轉型正義:如大型開發、迫遷、環境污染、歷史地景與空間記憶等議題。

    (五)文化、記憶與知識之轉型正義:如歷史敘事、公共記憶、教材內容與文化再現等議題。

 

三、構想書內容應包含
內容建議包括下列重點:

    (一)計畫與轉型正義議題之連結及背景脈絡說明。

    (二)計畫執行策略與作法。

    (三)預期效益與後續延伸方向。

    (四)計畫整體執行架構、團隊組成及跨領域合作方式。

    (五)課程設計或人才培育規劃。

    (六)利害關係人溝通機制及場域合作方式。

 

四、計畫期程與補助

    (一)執行期程: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。
    (二)補助額度: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00萬元。

 

五、校內初選方式
請有意申請之教師先提交計畫構想書1份(1~2頁A4,格式自訂),簡要說明計畫主題、構想內容及預期效益。

 

六、收件方式
請於115年3月20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前,將構想書電子檔寄送至本組承辦信箱(E-mail: ntouusr@email.ntou.edu.tw  ),俾利彙整辦理校內初選及後續提案作業。

 

五、社會責任實踐組聯繫方式:24622192分機1439

如有相關問題,歡迎與本組聯繫,謝謝各位老師的支持與參與。

 

社會責任實踐與永續發展中心社會責任實踐組 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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